本人和单位有劳动争议案件已经二审结束本人败诉,二审判决已经生效。可我还想去上述,这时候如果不去领取失业保险金就过了领取时效,可上述一旦胜诉又怎么办呢?
尊敬的刘超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已有二审生效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即我国诉讼制度采用两审终审制度,您已无再上诉的权利,仅当案件事实或程序有错误才有可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即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也不影响生效判决的执行。
建议您根据生效判决先行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免造成损失。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历永刚律师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