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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杨**   提问时间: 2013-02-22 18:28
 标题:关于国企转集体,集体转私营问题。
内容:

    关于国企转集体,集体转私营问题。

    一:

    我夫妇二人均系新中国现代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1999年我爱人因患脑膜瘤实施手术后造成偏瘫、失忆、失语,为照顾患者我与单位协议办理了停薪留职,单位停发工资只给上养老保险。

    二:

    2006年单位实行了国营转集体,为每个职工发放18.600元转制费,同时单位实施职工买股权,职工可买2万股,经理可买8万股,但是,我们这些挂编人员不允许买股权,只能领取了1.8600元。本人于2008年8月份与单位买断工龄。

    三:

    2013年单位再次转制,集体转私营了,职工的股权实行兑现,按照每股16元发放。

    四:

    我爱人于2012年11月份病故,劳动保障部分领取了7040元,单位给了150元花圈费,除此之外单位没有给任何补助。自1999年至2012年的13年中,我们家庭生活费来源只是依靠患者的退休费,一直以来生活困难。

    本人反映的问题是:

    1.

    本人工龄32年,2008年以前本人是单位的职工,我爱人是2003年办理的病退,单位是2006年转制,我们是单位职工,为什么停薪留职人员不能买股权,退休人员不许买股权?

    2.

    退休职工病故,本人又家庭困难,单位为什么不给点补助?

    在此,请求有关部门给以帮助!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3-02-25 17: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由社保基金发放,购买股权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咨询主管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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