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看我们的问题,我主要想咨询一下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庄镇陈各庄村可耕地已卖,关于征地的标准老百姓也不知道,关于占地的文件也没看到,现在卖地的款项又去何方,请问政府国家有文件说把老百姓的地卖了钱由政府保管吗??为什么不能到老百姓的手中???现在老百姓就靠政府每年每人四千多点生活,请问现在每年人均消费是多少??再有就是现在开发区开发到村口了需要搬迁,是属于开发占地??还是新农村改造??请问开发占地的补偿标准和新农村改造的补偿标准一样吗??还有就是关于房屋国家没有规定吗??为什么村干部家就可以有几处房产???老百姓家里需要房基地就没有那,村干部和老百姓有区别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大王古庄镇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大王古庄镇回复如下:
按武清乡镇片区征地标准,2万元/亩。按协议,本金存政府指定地产公司,享受相关政策补贴。今年大王古庄镇被纳入天津市第五批示范镇建设,陈各庄村是7个村之一。按武清区有关政策,本金将返还村集体,届时具体政策将会出台。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