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女儿病逝已经7年了,丈夫下岗后患半身不遂,几次加重病情,现已经是植物人已达1年半之久,一直有我本人照顾,我本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腿膝盖因扭伤已多年不能正常行走,至今膝盖肿大、疼痛,已经发展到必须手术了。从住院到恢复至少3个月,在此期间丈夫住养老院费用需要每月3800元,本人住院费估计需4万元。我们两个人退休金共计不足3千元。我们怎麽办?
政府对我们这样的困难、失独家庭是否有相应的政策?我们是否可以享受?政府是否应该给予我们帮助?
我们敬候佳音。谢谢!
家庭住址:河东区大桥道和进里37号楼3门102号
许瑞时同志: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稍后答复您。
天津市民政局
您好。我局目前没用专门针对失独老人赡养问题的政策。我们已经就解决此类问题向市政府建言献策,争取早日出台相关政策。
2013-3-1
【民生词典】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