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8年我认识了一个本村女孩和她相爱了,2002年生下一男孩,当时她年龄不够,我们没有能领证结婚,按本土风俗在家请酒,在本地可以说是算是结婚了,2003年她跟人走了,多次找她商量她想带走小孩,但小孩哭着不愿跟她,最后小孩还是跟了我,后来她一直没来看过小孩,直到现在10年了,她还说不要这小孩了贫什么问她要护养费!就是有也不给!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她不给有办法要得到吗?
尊敬的陈钟仁网友:
您好!
孩子母亲对孩子有抚养责任,不实际抚养的,应根据本人收入等情况,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如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可到法院起诉。
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陈睿律师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