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律师:
您好。
年前我母亲在天津市肿瘤医院切除了一个血管瘤,手术做得不尽如人意,现在想维权,其中有些具体情况不知怎么处理。
我母亲,她在上嘴唇内侧长了一个血管瘤,因为担心血管瘤对身体有影响,去肿瘤医院找了个主任大夫做切除,应该说是个小手术,当天做手术有五例,把我们安排在最后一个,直到下午4点左右才轮上我们,别人都是一二个小时才做完,我妈这不到40分钟就做完了,当时还挺高兴,第二天护士把包扎打开后,我母亲不干了,说伤口缝合不行,没对齐,我妈她自己是个妇产科大夫,对伤口缝合比较了解,另外还从鼻子处直到嘴唇处拉了个大口,我母亲当时就找主任大夫去了,提出了几点问题:一是为什么不从嘴唇内侧做切除,这样伤疤会比较小。二是缝合没对齐,是不是主任亲自缝合的。三是脸部缝合竟然用四号线缝合,为什么不用二号线。
现在我母亲认为嘴唇直至脸部破相严重,想找医院讨说法,如协商不成,想知道我们应该怎样起诉医院,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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