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2012年12月8日至12月9日,由金诺律师事务所承办,泰达低碳经济促进中心协办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2年年会(以下简称“全国律协环资能委2012年年会”)在天津瑞吉金融街酒店成功举办,来自全国各省市从事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实务的60多位律师参加了会议。
出席本次年会的领导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学兵、原副秘书长里红,全国律协环资能委主任汪劲,副主任周塞军、王霁虹、陈臻,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刚,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金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海波。此外,本次年会还特邀泰达低碳经济促进中心主任宋雨燕、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副总经理穆玲玲、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商务局局长杨柳作为嘉宾共同出席。
全国律协环资能委2012年年会主要开展五项议程:一、全国律协环资能委主任汪劲总结2012年委员会工作;二、滨海新区低碳发展与法律服务论坛;三、《环境保护法》修改重点和难点专题讨论;四、公益诉讼制度研讨;五、矿产资源法专题研讨。开幕式由全国律协环资能委副主任周塞军主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学兵致辞。张会长表示全国律协环资能委承担着探讨律师环境新业务增长点、拓展律师新业务的责任,希望围绕此次年会能源、资源与环境保护的主题,通过各位委员、律师的交流、业务成果分享与创意的提出,更多地发掘律师环境业务、指导并规范业务开展。同时感谢天津律师协会的支持,特别感谢金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海波及其全所成员在承办事宜等方面的大力支持。随后,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刚、金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海波分别向本次年会致欢迎辞。开幕式最后,由全国律协环资能委主任汪劲做工作总结,汪主任指出全国律协环资能委过去一年在环境立法方面的积极参与取得了重大成绩,内容主要涉及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环境保护法修改研讨会、公益诉讼制度研讨会并提出建议、参与原子能法的起草和调研工作等六项。
12月8日上午10时,年会召开滨海新区低碳发展与法律服务论坛。本次年会协办方、泰达低碳经济促进中心的宋雨燕主任介绍了低碳中心在促进区域低碳经济和国际合作项目等方面的创新尝试。协助年会碳中和活动开展的单位、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副总经理穆玲玲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碳交易市场”为主题介绍了国际碳交易的发展状况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的业务情况。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商务局局长杨柳以绿色经济发展示范区为切入点,介绍了中新生态城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方面的发展情况及未来展望;金诺律师事务所环境业务带头人、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进忠博士介绍了金诺开展环境律师业务的尝试和体会;全国律协环资能委副主任、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臻发表了“生态文明与新能源革命时代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战”主题讲演。
12月8日下午和12月9日上午,年会举行专题研讨会。与会律师主要围绕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环境污染救济方式,环境基准、环境标准制定,公益诉讼立法用意,环境公益诉讼定性、诉讼主体、费用负担、赔偿机制,矿业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探矿权转采矿权的优先权问题,国企境外矿业并购征求矿业律师意见的必要性等诸多法律实务问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并对争议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与会律师表示,大家在本次年会获得了许多重要信息、经验,并碰撞出很多思想的火花。
年会最后,汪劲主任对本次年会取得的成功表示赞赏并提出了2013年年会工作要点。同时,汪主任高度赞扬和感谢承办单位金诺律师事务所、协办单位泰达低碳经济中心以及北大法宝对本次年会的付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体现本次年会的低碳理念,金诺律师事务所通过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购买了相当碳信用,在会场放置了计算碳足迹仪器,为自愿参加“碳中和”的与会人员提供服务,实现本次会议的“碳中和”,并于会后通过APX交易平台完成交易,向各位与会人员发布交易记录。年会闭幕后,金诺作为承办单位邀请与会律师参观事务所办公室,并进行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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