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于2012年10月因房款纠纷在我市某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某开发商无理由不退还房款,并且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并交纳了保全费用,要求查封开发商所拥有的某处底商,法院口头确认保全已经成功,之后经法院调解,我与被告某开发商达成和解,约定开发商分三次退还购房款,待全部款项付清后,我解除保全。
然而至今,距离退还第一笔房款的约定时间已经过了半个月,开发商依旧托词没钱拒不支付,我想申请强制执行,现有以下两个问题尚不清楚:
1. 开发商提出,我所申请保全的底商已经卖掉了,并出示了与‘购买人’签订的一份‘认购书’,签订日期是在我提出保全申请之前;但该笔买卖并未在国土与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相关部门的记录显示在我申请保全的时候,该底商依旧是在售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该底商?
2. 我一直没有拿到法院的书面‘保全裁定书’,只是法院口头说保全上了,请问,法院是否应该出具‘保全裁定书’或类似文书给我?
以上,万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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