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蓟县的我们一切的手续是不是都得回蓟县办理啊,我们现在住在西青区中北镇在这里可以办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经与您联系,并进行了解释。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可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具体办理,请咨询西青区人口计生委,电话:27925719或者12356-3-4。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