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籍河北秦皇岛市,2008年从天津高校毕业,户口和档案落到了天津北方人才中心。2010年在河西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我丈夫为新疆户口。2011年我们回到秦皇岛市工作(目前双方均有正式工作)现在准备怀孕要孩子,但是我们在秦皇岛市没有自己的住房,暂时也不具有购买条件。我想请问一下,我要想办理准生证,流程该是怎样?急盼回复。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经与您联系。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具体办理,请联系河西区人口计生委,电话:23262160或12356-2-3。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