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去世了以后,其户口内只剩下我儿子(我舅舅无配偶和子女),现我儿子为户主,我母亲想把我舅舅的房子过户给我儿子,我妹妹也同意,公正手续已办好。但民园房管站说不能办,说只能过给我母亲,我看了相关文件: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申请变更承租人时,以下三种情况也可申请过户。其中第二条“承租人死亡时,户籍在承租人承租的公有住房内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亲属,经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同意,共同签订同意过户协议书,公证后也可以申请过户。”请问我这种情况符合上述条件吗?能办过户吗?麻烦给研究一下。
赵世文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2月7日
【民生词典】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遗嘱指定)
【民生词典】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夫妻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