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科莱恩的一名员工,现在科莱恩公司已经卖了,我想问一下,我们是否属于有毒害工种,按照有毒有害工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目前厂子的领导说我们不属于有毒有害,可是我们生产所用的原料有的是有毒的。(原料上都是注明了有毒有害的)难道这还不能算是有毒有害吗?我只是一名工人,经常与这些原料接触,并且没有什么避免接触的措施,很怕身体受的影响。现在解除合同如果不安有毒有害办理,那么以后要是有什么身体的不适,我们这些工人应该去找谁。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者从事的岗位是否为特岗,要看此岗位是否有人力社保部门的特岗批文,且劳动者档案中要有本人从事特岗的原始材料。工作环境是否安全,请您咨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