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脚踝受伤,走路会感到非常痛苦!经天津医院检查(核磁+CT)发现:脚踝内部有碎骨需要取出;软骨有坏死情况需要修复;同时韧带需要重建,手术非常复杂。天津医院医生非常负责任,三个医生(包括主任)都建议我去北京北医三院去手术治疗,但也表示向我这种病情较为少见,天津医院经验太少。
本人已经通过公司人事部进行了解医保转移(异地就诊报销问题),目前得到答复医保不予报销。理由是:
因其是在天津市缴纳的医疗保险,天津市社保险仅限以下疾病可在指定医院办理异地转院就医,其余情况异地就医不能报销。
综合疑难病:转北京协和医院
肾脏病:转北京友谊医院
心脏外科疾病:转北京阜外医院
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疑难杂症类?本人已经联系好北医三院准备在春节前进行手术,利用“春节长假”进行修养。目前想咨询像我这种情况医保可否转移并予以报销?如果可以做医保转移报销相应手续如何办理?我公司员工医保是在开发区统一办理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经责任医院确认需要转往北京三家以外医院就医的,需要经过市人力社保部门的审批,具体地址为河东区九经路25号(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