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4月与当时的对象在西青区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也尚未交房,现因双方感情问题,想将房子两个人的名字改成我一个人,需要怎么操作?要交什么税费?
月寒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