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交委领导:你们好!
我于2010.10购买的河东红星国际广场的一期房子,收房时发现一个次卧的层高比其他房间低了10多公分,主卫层高2.4米,次卫层高2.8米,开发商不承认结构尺寸问题属于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多次商谈,希望能尽快解决,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要求退房,开发商以不符合退房条件为由,不予退房。现在,距离2012.6.30交房的日子已经过了半年多了,开发商威胁说,要房子,就按照他们的意见,办理入住手续,要退房,你们就去法院告去。
请领导们帮忙协调,尽快解决为盼。
尊敬的蔡女士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调查处理。区建委已派人员现场核实了设计图纸,该房间高度与设计图纸一直,且该图已经过相关部门审查。今再次接到您来函,区建委相关部门又查阅了设计规范,该商品房满足规范要求。如您想具体询问可与区建委(24387895)进行咨询,同时您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