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管领导:
我是西青区张家窝镇一名居民,父母现居住在灵泉北里4号楼1门,父母均已退休,并照顾一位不能自理的老人。现在1楼住户,私自将小院改造,在面向道路方向开门,然后租给外来人员,无证经营早点小吃店,每天扰民严重,小区环境受到破坏,周围居民怨声载道,矛盾不断激化。我父母本就身体不好血压高、糖尿病,如今更是影响休息。去年,我们就此事向区相关部门投诉,区工商部门也来治理过,但过后仍然经营。
随后,我们又多次向张家窝政府反映,至今无人理睬,政府这种不作为行为令我们感到很失望。请问私自改建小院,无证经营早点小吃,严重扰民,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如不违法我们无话可说。请区领导能够给予重视,制止这种歪风邪气,还我们正常的生活环境。如仍无法解决,我们将进一步保留向上级部门反映的权力。
此致
敬礼
2013年1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3年1月10日
您好!经调查,该早点部自2013年1月初开始经营,并未办理相关证件,区卫生监督所现已对其下达立即停止经营意见书。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