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07年从吉林省长春市来天津打工,听朋友说在北辰区双街买房可以办理蓝印户口,因我已在天津工作,就于2011年4月在北辰区柴楼新庄园全额买的商品房,现房产证也已办妥,可办理蓝印户口时又出现麻烦事。
1、因我是离婚的,当时离婚证书上儿子归男方,可自从2004年以来儿子一直由我来扶养,当时也没办理什么扶养权变更,现在儿子21岁正在上大学,回老家的法院去办扶养权变更法院说儿子过了十八周岁自己可以选择归属,不给出手续(儿子的户籍关系现在我长春的户口本上);
2、办理蓝印户口还要我提交未再婚证明、未再生育证明(我有离婚证书和独生子女证),我在这边工作也五年多了,回长春的民政局和计生委去开这两个证明都不给开,说我不在那工作,没办法证明。
他们说让我找人帮忙,我在这没有公安局这方面的熟人,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办上蓝印户口?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