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自己家亲戚的一套小产权房子是西青区的不能过户我们写个协议可以吗如果可以还用不用去公证。
尊敬的元元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1年底,国土资源部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予登记并发放产权证。因此买卖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论是自己写协议也好,还是进行公证,均不能改变小产权房的性质,也不能把无效的合同变成有效。无效合同的后果是,合同从最一开始就没有效力,合同各方要恢复到合同没有签订之前的状态。如发生经济损失,对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建议您慎重考虑相应的法律风险。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张文达律师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