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万通上北新新家园的二期业主,因为一期的住户暖气供热很好,屋里能达到26度,而二期的住户屋里温度只有20度,暖气费交的一样多,为什么温差那么大,曾多次打电话,金达热力的工作人员推卸责任,让我们找物业,钱是交给金达热力了,凭什么不管?希望领导多上心,解决一下我们的供热问题。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金达热力公司及时与您取得联系,了解到您的室内温度在22-23度之间,该室温符合天津市规定的18度要求。您所居52号楼,系于2011-2012年供暖期始由金达热力公司供热。根据天津市建公用[2011]23号文件中“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中第四条: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该公司表示将加强管理,保证供热质量。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201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