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负责人您好:
我是在武清区购房获得蓝印户口,蓝印户口下发日为2011年6月21日。
想请问我是需要在2013年6月20日携带相关证件去武清公安分局人口服务中心办理还是?是否对于蓝印转常住户口有时间限制?另外,在户口转入成功户,身份证是否也可以换为与常住户口一致的的地址?
多谢!祝您工作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1月8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分局回复如下:
自2013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19日,您都可以申请办理蓝印转红印,此段期间蓝印户口有效,过期作废。在转红印之前不可以办理身份证迁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1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