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红桥区教学前拆迁居民。当年我们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离开了自己熟悉的社区,购买了红桥区和苑小区的住宅。现反映问题如下:
一是该小区2011年入冬前主体工程就完工了,直到2012年8月份又开始破路施工。停工了大半年后,又开始全面破路施工,这是为什么?
二是我的合同是2012年10月30日到中冶公司办理入住手续,到时却被推到2012年11月14日。由于推迟了这两周把我们的装修计划都给打乱了,并被迫向房屋出赁人延期了半年的租期。
三是房子盖小了,要退给我们钱,我们多次索要,中冶公司总是说回去等电话,但什么时候来电话,等到什么时候呢?
四是2012年11月15日,我们去和苑小区办房屋手续,其原则是:不交齐各种费用不给钥匙,而且是先交钱后验房。这合理吗?
五是当时(11月15日)听说还没有供暖,因为无法居住,所以不少群众就拒绝交暖气费,但得到的答复是暂时可以不交,但什么时候通气通知你们,你们必须来交费用,否则来年不给你们供热。(下面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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