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本科毕业,劳动合同是和人才市场签订的,但是签订合同之后一直作为劳务派遣在一家固定的单位工作,到现在有八年多的时间,我去办理人才引进时被告知因为是和人才市场签订的合同,所以不符合人才引进的条件,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具备人才引进的条件,如果具备,是为什么?我是与人才市场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我的相关保险一直缴纳,并且一直作为劳务派遣在一家固定的单位工作,为什么不具备人才引进的条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7日
您好!本市国内人才引进的标准较多,单从学历角度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二是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位任职资格的人员;三是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等等。但最重要的前提条件的必须经用人单位同意聘用或录用。您没有被用人单位聘用或录用,所以无法按政策被引进。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