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审验更严实行降级管理
新规定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并建立审验教育和降级制度,有醉驾史等不良纪录的驾驶人终身不能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其中:
——提高复杂路况考试要求
结合我国重特大交通事故特点,新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对大中型客货车复杂路况考试要求。在场地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和窄路掉头等考试项目。场地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此外,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实际道路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此外,全部实行道路夜间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考试。
——有严重交通违法等情形要降级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降级。在降级时,只注销当前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年审制无记分免审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审验时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对一年内没有记分的,可以免于当年审验,不必参加法规等学习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此外,新规定对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驾驶纪录提出了明确要求:有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据统计,全国现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为6208万人,占全部驾驶人的24.24%。2011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的1408万人,占全部有违法记分驾驶人的42.5%;全年2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有24起是在山区等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的,占81.5%;14起是由于驾驶人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的,占51.9%;21起是由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引起的,占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