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已通过,请问那张“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申报表”有用吗?而且还要存入个人档案,有必要吗?请有关部门答复一下,要是没啥用,我就不找这儿、那儿的签字去了,太麻烦了。
如果需要的话,请问最后那一栏“市人事局主管部门”具体是指哪个部门?地点在哪儿?
多谢!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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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7日
您好!一、现考生报名时填写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申报表》,系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资格考试的有关要求填报。考生在考试成绩达到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后,按市职称办要求,在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公章和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章后交给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技术档案,以备核实考生考试情况时使用。
二、由于要求填报该表的主管部门为市职称工作办公室,详细情况请考生咨询市职称办。市职称办的办公地点在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18号。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