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政府你好,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1、栖仙公寓东区供暖温度常年不达标,尤其是一楼住户,温度基本上在14度到15度之间,我们找到相关供热单位进行了测温(均未达标),在与开发区物业公司沟通后,他们要求先交取暖费,以后再退钱,而且没有明确的退钱标准,退钱的时间。这几年,这个供暖温度不达标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居民只有受冻的份,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督促解决。
2、2012年初,物业公司承诺对小区供暖设施进行改造,由原来串联式的改成一户一环的并联式的供热管道,并承诺对居民楼阳台窗户进行改造,居民都签字确认了,但是最后苦等一年也没有见到哪里有改动。我们想要讨要一个说法。
像这种情况,在业主的授权下,物业公司可否动用房屋维修基金,对相关设施进行改造升级。
尊敬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12月3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开发区物业答复如下:相关问题正在调查研究。
谢谢!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