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间给军烈属子女的补偿款
王继华同志: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稍后答复您。
天津市民政局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我市2012年11月已开始对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城镇753元/月,农村434元/月。只要您符合条件,请及时与本区县民政部门联系。
20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