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于2012年8月底通过招聘进入天津金正坚管业有限公司(地址:武清区南蔡村镇张羊坊村武香路西侧),负责湖北省区域销售工作,于2012年9月24日至10月25日去湖北省出差,期间的中秋节与国庆节均未休息,2012年11月1日到公司汇报出差情况,11月5日无故被公司解雇。但公司至今拒付2012年10月工资,拒报出差费用,多次与公司联系,公司多次拖延,无奈找到武清区劳动局仲裁科要求仲裁,但公司又拒绝去劳动局仲裁科解决问题。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呢?难道工资就没有讨回的办法了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