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从市客管办获悉,本市将开展出租车百日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治理天津站、天津西站等地拒载、议价多收费、中途甩客等问题。一些市民询问,遇到相关情况时该如何投诉?
治理期间进行上限处罚
本次百日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天津站、天津西站等地的拒载、议价多收费、中途甩客问题;大胡同、大学城、柳林地铁站等地的无证经营“黑出租”和套牌车问题。此外,车辆清洁卫生、白色座套、计价器、标志灯、门标、违规粘贴物、事故车辆未修复投入运营等也列入检查范围。百日专项治理期间,将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上限处罚。“凡查实有拒载行为的,一次告诫教育并处以1000元罚款;两次给予5天停业教育,并处不低于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五年内不得再从事运营。”
一定要留打车票作凭证
市民遭遇拒载等问题,可拨打客管办服务中心热线23549000举报,投诉者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乘坐出租车的车牌号、打车时间、上车地点和目的地四项。“如果没有记下车牌号,这些信息都可以从打车票上找到。”
以“交接班”“不开进小区”“不顺路”等为由不拉载乘客都算拒载,可进行投诉。提醒打车市民注意,打车时一定要留下打车票作为凭证。此外,若市民有视频、照片、录音等,也可提供给负责调查投诉的部门作为凭证。
几种情况可“合理”拒载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乘客与出租车司机“没有语言交流”时,也就是司机没停车询问乘客是否打车、想去哪儿时,并不算拒载。另外,如有以下情况,出租车司机可“合理”拒载:第一,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等危险品或违禁品、污染物品、动物乘车的;第二,传染病患者或无人监护的醉酒者、精神病患者要求乘车的;第三,乘客要求出市但不按规定随出租车司机到指定地点登记的;第四,乘客不愿承担规定的路、桥通行费的;第五,乘客提出违反本条例或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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