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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姚冬   提问时间: 2012-12-21 14:01
 标题:发票能不能证明付款
内容:

    今我单位购买一设备,价值2万元,当时银行帐户还没办妥,使用现金付款,秉着发票就是付款证明的定义,在收取对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木有收据,就现金入账了。现对方业务员可能携款逃跑,对方单位不承认收到此笔款项。我方仅凭此张发票能否证明付款。对方也只有发货单。

回复部门:财务税务   回复时间:2012-12-28 11: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民您好:

就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发票在通常情况下可以作为已支付款项的证据。

仅供参考。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李靖律师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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