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2012年7月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山东莱芜,农业户口,刚刚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提供集体户口,但是我的户口一直在家中(农业户口),没有签到学校,现在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需要办理落户天津集体户口需要到哪里办理?具体办理时都需要哪些材料?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