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京津公路上中房开发的京津时尚广场物业管理企业,春天物业公司带着老百姓的租房款潜逃。这个物业公司没有得到我们业主的同意就将物业公司转给另外一家物业公司。请问物业监管部门,你们是如何监管的?没有业主同意你们也能给备案等吗?
尊敬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12月21日
尊敬的京津时尚广场业主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承办单位名称)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
1、京津时尚广场的前期物业是天津天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开发建设单位未达到与前期物业约定的交接条件,前期物业并未进入。
2、四季春天商场与物业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租房款问题与物业公司无关。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