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12月21日
尊敬的蒲苇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东蒲洼(承办单位名称)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东蒲洼(承办单位名称)回复如下:物业公司在2012年12月14日、19日两次派人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检修,同时告知您所说的部位为业主专有部分,并且在2012年12月31日亨通社区调解室给您做了解答和调节,《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限届满后,业主对专有部分负责维修、养护;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负责维修、养护。如果您一再坚持,您可以找律师咨询,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政府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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