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4日,中午11:50我打车(津E03209)从赛顿中心到赤峰道与山东路交口,下车出租车司机借口没有发票了,只收了钱,没给票。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若再出现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不支付车费?
尊敬的马玲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办相关部门办理,经营企业已与您联系,给您回复。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