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拓宽社会纠纷解决的途径和渠道,2012年12月13日上午,天津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启动仪式在市律协报告厅举行。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勉、市司法局副局长傅立英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纠纷逐步增多。为寻求一种既畅通又便利的纠纷化解渠道,降低双方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的支持和推动下,经过前期大量的考察调研、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等筹建工作,市律协成立了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通过调解中心的工作,进一步促进纠纷快速处理,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调解中心主要受理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以及其他适合调解中心受理的纠纷,包括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委托调解的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有了一个专门由律师为社会大众提供调解服务的专业组织,为天津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和平台。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选聘了市律协理事、监事、律协党工委成员、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资深律师代表等64名律师作为调解中心的调解员。
据了解,调解中心成立后可接受调解申请,进入调解程序后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或指定调解员,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合同约定,遵循自愿、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平合理的调解处理。对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调解中心还可应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协助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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