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看好天津市未来的发展,特意在武清区置业。原先我在泗村店镇恒大山水城选了一套房,交了两万元认购款,后来在签约前,经对方同意换了另一套房,然而开发商天津山水城投资有限公司不同意退回原先那套房的认购款两万元!我认为这是不公平不合法的交易。
理由是:1、房地产行规和对方公司规定都是允许换房的;
2、现在全国严厉限购,对于业主购房套数是有严格限制的。你选中了一套,就必须放弃另外一套;哪怕是交了全款签了合同,只要业主超限购额,开发商都不得不退。
现在,我已在对方买了一套房,对方就应该退回我原先那套房的认购款!否则,就是违规操作!特在此申诉,希望能帮帮我,谢谢! 致此敬以崇高的敬礼!
魏仪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2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