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东丽湖朗钜三期的房子交房时闹心拖了一年。现在是刚刚入住,今年冬天是第一个采暖期。但是18#楼暖气又不热。白天也就15-16度,晚上更低,达不到天津市规定的最低18度的要求,达不到18度要退暖气费的。大人还可以忍受,而小孩实在受不了。跟物业反映,他们说管道循环没问题,是水温不够。跟供暖公司反映他们说前两年不管让我们找物业。物业说找朗钜地产,地产说交房后找物业管理,他们互相推诿,现在快一个月了也没解决,天天受冻。但我们供暖费已经交了,现在屋里是冷的,难道交着暖气费还的自己想办法取暖吗?实在是想不通?这个问题有这么难解决吗?望领导重视!体恤民情!给与解决。感谢了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12月1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1、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承担两个采暖期的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责任的,供热设施的保修期顺延。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接管供热设施。
2、由于该小区属于新建房屋设施。第一年供热,管道会有杂质,需建设单位反复清理过滤网设施。
3、鉴于业主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排查该供热站系统,确保业主顺利度过该供热季。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