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已经在天津市购买一套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房屋证明,已交契税、维修基金,但因开发商无法正常交房和办理房本,按合同规定可以退房。
1、请问退房后,是否应视同在天津市无房,可以按无房再购买一套住房
2、是否可以办理房贷?若办理房贷可以办理蓝印吗?
3、退房后应多长时间房款到购房人手中?契税、维修基金都分别从哪退?
4、退房后多长时间可以再买房(认定为无房)?
盼尽快答复
谢谢!
雪日阳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2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