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从2013年4月份至今在一家企业工作,应聘时说有五险,但是经多次与单位协商未果 到现在为止单位都未与我签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两倍工资的赔偿及保险。具体如何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直至补定书面合同的前一日。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