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零距离》平台搭建了一条群众和政府部门、行业单位充分对话的渠道,有了这个渠道,群众的事儿有处说了,而为民办事的责任又真正回归到相关的职能部门了,责任回归了,主动性也就增强了。
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支持和指导下,市建交委全面推进网上《政民零距离》受理工作,高度重视网上《政民零距离》的答复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通过《政民零距离》平台在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热点问题、排忧解难服务群众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下面是其中两件网民留言具体办理情况:
1、建立畅通渠道,提高接件、受理、办件效率,使群众关心的问题在初期阶段得到重视和解决,提升群众满意度。
2012年6月6日,家住河东区彩丽园13号楼2门的姜家珍网友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中留言,反映“我有河东区丽苑小区彩丽园13号楼2门一套房屋,2011年9月办理入住,在当年供热期没有缴纳费用,此房屋属于新房,但该房屋一直没有供热,根据天津市供热条例第十八规定:用热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停止用热申请而形成事实用热的,用热户应当交纳供热采暖费。而去年他们没有给我们供热。现在供热站违反规定,因为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用热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而他们一直没有对该新建房屋供热。
我今天到该站准备办理供热合同,他们要求我缴纳去年的费用,否则就不给办理合同,他们的行为严重违法。特提出投诉。因为按照条例的规定,我只需要缴纳供热损耗费。供热站电话24677643”。
市建交委受理此留言当天就制作承办单,上报局级分管领导签批,业务处室(公用处)接到领导批示后,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市供热办立即指派负责网友居住区域的供热站协调解决。一次同级分转,一次上级向下级分转,看似不起眼的两次分转,有序有效,既体现了我委的管理协调职责,又体现了系统内部上下级联合解决问题的巨大潜力,提高了社会管理基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真正体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
受理留言第三天,网民家所属彩丽园供热站秦站长亲自与市民沟通、协调,解决了这一纠纷问题。网民诚恳的说:“供热站的领导亲自帮我家解决了问题。我真的觉得网上这个渠道太方便了”。
2012年7月2日,市民再次于《政民零距离》栏目中留言,表示其家的收费问题已得到解决,并对市建交委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保障民生,充分树立“网上留言无小事”的理念,坚持换位思考,工作中要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012年8月20日,家住河西区闽侯路云景大厦的杜玉生网友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留言,反映“昨晚十点多我打23380821报煤气故障,留下了我的电话,今早又打一次该电话。接电者均让我等。我和老伴因煤气表总叫一夜未眠,怕出事故。八点多我又数次拨打该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我找到大营门收费站才得以解决。原来23380821接电话者根本未转我的报修信息。对如此不负责任者,我希望给我个处理说法”。受理留言后,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经核实,8月18日晚22:20分左右,该用户拨打燃气集团第一销售公司23380821反映燃气表不过气,当班工作人员询问用户是什么表型,该用户称为磁卡表,该工作人员告知用户因晚22点后工作人员都下班了,鉴于用户是磁卡表,当时工作人员已告知用户更换表电池,如更换电池后仍不过气,可转天再拨打电话报修,用户当时表示认可。19日早晨不到6点,该用户拨打23380821电话称燃气表仍不过气,由于时间过早,当班工作人员告知用户维修员还未上班。后用户找到其家楼下的大营门收费站,上午10点维修员已入户查看,重新插置燃气磁卡后,燃气表恢复正常。
2012年8月24日下午,公司客服相关领导亲自到用户家进行走访,经与用户进行解释沟通,用户对此表示认可。
之后,市民再次于《政民零距离》栏目中留言,表示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并对我委能够及时解决问题表示满意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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