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网民屈宝明留言反映中介公司与售楼处勾结违规售房问题。网民到红磡领世郡售楼处购买141平米房屋,被售楼员告知该户型房屋已售罄,后到售楼处旁的中介公司咨询,工作人员称正有一套领世郡该户型抵债房屋出售,但每平米需加1000元。网民同意后,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随后经多方询问,发现购买房屋非抵债房。
接到留言后,市国土房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相关责任部门工作人员立即与网民联系。经了解,网民屈宝明于2012年5月24日签署了普雅花园107-2-301室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于6月29日办理了房屋入住手续。但是中介公司未对房屋加价费及中介费开具任何发票、收据,也没有协议或合同等书面证明,办理工作困难很大。为了取证,市国土房管局工作人员到领世郡项目售楼处现场进行调查,该公司称房源一直在正常销售,不属于抵债房屋,不存在网民反映的房屋已售罄问题。在对中介公司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经纪机构备案手续。随后,市国土房管局工作人员对中介公司市场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一是要求公司负责人立即查明情况,并报告处理结果,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把收取的房屋差价及中介费如数退还网民;二是针对该公司尚未办理经纪备案手续问题,要尽快组织公司人员考取经纪人证,主动与我局中介管理科联系,办理机构备案手续;三是对该公司进一步详细讲解了我市中介管理相关规定,并要求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对员工加强管理,及时进行执业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三日后,市国土房管局工作人员再次约谈中介公司负责人,了解调查进展程度,该公司承认领世郡门店业务员办理了该单业务,但房屋中间差价是由卖方委托人个人收取,公司只收取了中介服务费。负责人表示经过我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政策讲解,已经认识到公司存在的问题,并决定返还网民房屋差价及中介服务费共计15.8万元。同时,已组织业务人员准备本年度经纪人考试,争取早日完善经纪备案手续,并将进一步加大公司自查,完善业务工作流程。
7月23日,网民发来感谢信对市国土房管局认真负责、尽心尽力为网民办事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和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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