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上半年租用了一个村办工业区的厂家仓库,是从二房东那里租的,也就是二房东与房东村组织签订合同,我们与二房东签订合同,当时签订的时候二房东口头说这个工业区不会拆迁的,但是在合同时却写了如果拆迁将没有补偿,说假如拆了的话村里也不会对他们补偿,所以他们也不会对我们补偿,当时觉得也很合理,防止我们无理对二房东要补偿费用,今年下半年村里来通知说工业区在2013年上半年拆迁,并且下发了具体的补偿标准,这时二房东开始翻脸不认帐了,说拆迁补偿是村里直接补给二房东的,我们没有与村里直接签订合同,所以得不到任何的拆迁补偿,而且我们与二房东的合同里写明拆迁无补偿,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们是否能得到补偿,谢谢。
尊敬的雷小梅网友:
你好,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你的描述,你与二房东应当依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履行。如果因为拆迁而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二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对于是否能够获得拆迁补偿款,需要根据双方约定履行。一般而言,拆迁补偿对象应当是房屋合法的所有权人,而并非承租权人。
感谢你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范爽律师
201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