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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王虹元 提问时间: 2012-12-02 1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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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是否构成名誉诽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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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现在在国外学习,以前国内的同学造谣,说我大学私生活混乱人品有问题等等,现在这些话被人传到我现在所在的学校了,对我的生活、学习等都造成的很多困扰,我想请问这是否已经造成了名誉诽谤?我想知道我怎么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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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名誉诽谤 回复时间:2012-12-05 09:24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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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女士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马琳律师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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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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