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2年11月6日在天津的解放南路与绍兴道交口叫了一辆出租车,可是因为不顺路刚上车与司机交谈了几句就下车,将两本法院工作证丢在副驾上。这是两个人的证件,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一时无法补,工作无法开展,如果那位好心的司机发现,可与我本人电话联系,必有现金感谢。也希望贵单位尽力帮助协查一下,谢谢。
尊敬的孙慧洁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咨询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经我办相关部门办理,现回复如下:
我办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告诉了您,经与各公司联系,至今没有出租司机上交您遗失的两本法院工作证。
建议您报警,在警方渠道再找一找。
如以后有司机上交,再通知您领回。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