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妻子怀孕了现在,我们要办理准生证,询问一下具体且详细的办理流程手续等。还有头婚一胎证明是否只能在单位开具?是只需要女方还是双方?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经与您联系。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应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