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和母亲家居住在河东区春华街瑞光里,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屋居住,此房为企业产,现归天津市东盛房屋经营管理站二站管理,现此房落户人户口仅为我父亲和母亲两人,我是家中独生女因结婚户口已迁出,现承租人为我父亲.但今年9月我父亲不幸过世,为了不影响继续承租,想让房屋管理站把承租人改为我母亲,可房管站要求去河东公证处做公证.可到公证处,还要求我奶奶也跟着做公证,这要一公证取证我奶奶就知道我父亲已病故了,可我奶奶现在还不知道,因为在这之前我二伯也病故了,当时奶奶知道后就差点因为伤心而病危,现在家里的姑姑们不想让奶奶知道我父亲去世的事,一直隐瞒,怕她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而再次出现意外.我想求助下,既然我母亲为第一承租人,而且此房屋落户现在仅为我母亲一人,而且我对我母亲承租也没有意见,可不可以根据我家这个特殊情况免于公证,或通过其他方法,给予办理过户!希望区领导对此困难给予帮助解决,为盼!谢谢
王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与您进行了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