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您好!冬季来临,天黑的早了。小区外一片光明;可小区内的我们被“黑”了!请区政府过问一下行吗!
如打扰,望见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10月26日
尊敬的北岸尚城业主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承办单位名称)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
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应当直接为业主提供服务,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建成后,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路灯等设施,按照规定移交给专业经营服务单位进行维护管理。”因此路灯应由专业经营服务单位进行维护管理。
武清区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