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静海沿庄镇的农业户口,我对象是南开区的集体户口,她是大学时迁过来的,我俩结婚后我想把她的户口落到我的户口上,我问了南开户籍处,他们说这需要回静海办理,我到我们镇派出所她说得去户口她的户口所在地开准许迁出证明,南开户籍处说他们不给开呢,说不需要开
尊敬的“蔡兆旭”网友: 您好!请您直接咨询公安静海分局,联系电话:28942821。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