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 2012-10-22 18:05
 标题:养老问题
内容:

    我于1968年在天津市二轻局下属单位:天津市第一绣花厂家属厂工作。于1982年因某些原因,退出家属厂。现在听说“人社局”发【2011】号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金待遇。不知我是否有条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金待遇?如可以,我将出示什么证明?补缴多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我原天津市第一绣花厂家属厂已经解散,绣花厂也不存在了,我离职后,又干了几年个体,我到什么地方能找到我的关系?我现在是光复道街管辖的常住居民。请帮助解答为盼。谢谢!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2-10-23 17: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市出台的《关于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适用范围是: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截止2010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条件人员,原单位存在的向单位提申请;原单位已灭失的,由本人向户籍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申请。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23日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电梯智能阻车系统 蒙的是谁!
·新规出台之后,快递“不告而投”的现象解决了吗?
·《百姓问政》:乐享文化体育生活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现制糕点 食用农产品 保质期谁说了算
·直播间买食品 真的伤不起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