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中毕业后就来到天津立孚光缆集团公司工作,已经干了一年半多了。可是我们的基本工资现在竟然是1200,天津市目前最低标准都是1310,我想问问这种工资标准是否合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自2012年4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160元调整为1310元。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最低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