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购买了一套期房,今年十月初领到了钥匙。但在收房时发现对门的住房改成了这个小区的物业公司的办公场所,由于物业公司员工经常在楼道内使用对讲机且每天都有办理业务的人进出物业公司,严重影响到此物业公司所在楼层内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现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住宅改成物业公司办公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此物业公司存在扰民行为,业主是否有权要求其搬离?
3.购房时,开发商未明确指出其所销售房屋对面为物业公司办公场所,请问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张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与您进行了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11月8日